算到最後一場空完整後續

2025-06-04     游啊游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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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睜大眼睛看著我,不敢置信。

「你女兒應該和我女兒的位置相鄰,可能是她偷錯了!」

「但我也不能確定,我婆婆手裡的孩子是你的,所以還是要等警察來辦。」

姑娘哭得上氣不接下氣,發誓一定要將偷孩子的人送進監獄。

不管是不是我婆婆偷的,偷孩子就該下地獄!

我將我知道的情況都告訴警察後,警察立馬去了羅旭家。

途中,婆婆發來嬰兒哭泣的視頻。

【乖孫女兒,你媽心狠啊,把你和爸爸都拋棄了!】

【咱們再給她一次機會吧,晚上不過來吃飯,就當你沒這個媽媽,好不好?】

原來婆婆還在得意洋洋的等我回家服軟,跟羅旭這個人渣和好呢?

那真對不起,恐怕要讓她失望了。

9

由於此事牽扯到我婆婆,我也只能跟著上了警車。

再次回到這個熟悉門口,我想這應該是最後一次回來了。

警察敲開了門,裡面傳來歡快的聲音:

「來了來了!乖孫女,是你媽媽回來啦!」

婆婆打開門,等待她的是警察。

她得意的笑容僵在臉上,立馬慌亂的抱緊了孩子。

還沒等警察開口,她倒是先警告起來了。

「我抱走自己孫女,你們警察管不著哈?」

羅旭聞聲,也快步走到門口,附和道:

「警察同志,是我老婆報的警吧?」

「她就是喜歡小題大做,我媽好心幫她帶孩子,她真是不識好歹!」

「你們別管她,一會兒等她回家我好好收拾她!」

警察都氣笑了,出示完證件之後,問道:

「你確定這孩子是你的?」

羅旭一聽,急了。

「你這什麼意思?難道齊幼真背著我搞破鞋?給我戴綠帽?」

羅旭怒不可遏,隨即嫌惡的看了一眼婆婆懷裡的孩子。

警察擺擺手:

「我們接到報警,有人偷孩子,按照流程,請你們跟我們走一趟!」

婆婆和羅旭抱緊孩子不鬆手,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

我冷笑一聲,這群蠢豬:

「你把別人家的孩子偷了!」

10

我扶著那姑娘走到門口時,正聽見警察要帶人走。

婆婆和羅旭死不鬆手,姑娘聽見孩子哭聲,急得沖了過去。

但她家寶寶身上沒有胎記,只有做親子鑑定才能知道結果。

「如果是你們偷的孩子,我一定打官司讓你們坐牢!」

「不得好死的老東西,偷人孩子,出門被車撞!」

作為媽媽,我非常理解這位姑娘的心情,她罵再髒我都不覺得有問題。

裡面還在屋裡等著吃飯的羅家親戚都圍了過來。

原本只是想來看看熱鬧,順便摻和別人的家務事,和和稀泥而已。

沒想到竟然親臨了犯罪現場,眼看著羅旭和他媽被警察帶走了。

羅強早就喝得醉醺醺的了,連老婆兒子被帶走了都不知道。

還在桌子上一輪一輪的喊著喝喝喝,直到人都跑光了還在喝。

我因為和公婆見面的次數很少,還是第一次看見他們的真面目。

到警局做完筆錄後,為了保險起見,我也做了一份親子鑑定。

姑娘一直跟警察講,她的直覺告訴她。

我婆婆偷走的就是她的孩子,但我婆婆不承認。

她堅決認為自己偷的是我的孩子,她的親孫女。

「我跟了那個護士好幾天,沒錯,這丫頭就是我孫女。」

「我抱我孫女回家看她爸爸怎麼了?這個也犯法?」

婆婆張小蘭沒什麼文化,她還不知道如果偷錯孩子會有什麼後果。

在警局一直不配合調查,總是用她自己的歪理來搪塞警察。

三天後,鑑定結果出來了,我又去了一趟警局。

結果顯示,張小蘭偷的孩子就是那個單親媽媽的。

姑娘拿到結果後,身子一軟,差點就倒在地上。

我前去扶住她,孩子也被警察強制抱回給生母。

姑娘抱著孩子嚎啕大哭,哭完便放了話,一定要張小蘭坐牢。

張小蘭懵了,她又開始扯東扯西,始終不願意接受這個結果。

「你們跟齊幼真是一夥的!這個鑑定是你們偽造的!」

「我要告到法院去,你們這些爛警察!」

羅旭也附和他媽這些歪理,還說自己有關係。

警察們對此早就見怪不怪了,剩下的直接交給法院就行了。

這場官司沒有任何懸念,張小蘭敗了。

即便她在法庭解釋自己並不是故意要偷別人的孩子。

但無濟於事,事實就是她偷了陌生人的孩子。

我無比慶幸,如果她真的偷了我女兒。

作為孩子奶奶,她不會得到任何懲罰。

即便我贏了官司,恐怕這輩子也再難見到女兒。

聽說姑娘那邊任何條件都不答應,咬死了就是要我婆婆坐牢。

期間,我也提起訴訟離婚,羅旭堅決不配合。

他陸陸續續來爸媽家裡找過我幾次,但我每次都會提著菜刀將他送走。

次數多了,他也就不敢再來。

最後一次,他惡狠狠的威脅我:

「信不信老子拖死你,你這輩子別想再找男人!」

他似乎覺得這個威脅很嚴重,我只是朝他啐了一口口水。

男人是什麼好東西嗎?

不找也罷。

得知張小蘭入獄,是在半年後。

她被判了五年,在原告的強烈要求下,沒有緩刑。

判決生效後,張小蘭就進了監獄服刑。

彼時,我正在與羅旭訴訟離婚,我提交了家門口的監控視頻。

裡面正是羅家一家人堵在我家門口不讓我去醫院生產的內容。

因為關鍵證據,一審之後我與羅旭終於離了婚。

由於我還在哺乳期,孩子的撫養權和家裡的存款都判給了我。

婚前的房子判給了羅旭,並且他需要每個月支付撫養金。

按照羅旭的人品和收入,我沒指望過能收到他的錢。

畢竟他現在,不僅要上班,還得養他爹和奶奶。

11

羅強就是個好吃懶做的蛀蟲,在得知婆婆坐牢之後。

帶著老娘賴在兒子家裡不走了,死活不願意回農村。

羅旭白天要上班,下班了還得回去照顧癱瘓的奶奶。

我在業主群里不止看見過一次吐槽羅旭家擾民的事。

因為他虐待自己的奶奶,老人經常在半夜神嚎鬼哭。

有人還錄了視頻發到群里,我點開聽了聽。

那哭聲又悽慘又滲人,難怪能嚇哭小孩。

物業上門去溝通了很多次,但無濟於事。

羅強白天就出門溜達,拿著兒子的工資喝酒打牌,十分瀟洒。

沒有婆婆管制的羅強徹底放飛自我,還跟廣場舞阿姨勾搭上了。

羅旭跟他親爹吵過很多次,每次羅強都答應得好好的。

說了照顧奶奶,說了在家做飯等兒子下班回來吃。

但次次答應,次次都不幹,羅旭每次回家,家裡都只有個奶奶。

因為勞累又沒吃好,羅旭工作上也頻頻出錯。

他原本就因為上次我將奶奶推到公司而降了職。

這次因為一個月遲早了好幾次,直接被開除了。

沒了工作的羅旭,整天在家跟羅強吵架。

甚至父子倆還會吵得打起來,連樓下診所的醫生都認識他們了。

聽說這些八卦之後,我簡直要笑出聲來。

迴旋鏢終於扎到了羅旭自己身上。

「他爸孝心外包給他媽,他媽又外包給他,真是有意思。」

「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我媽媽抱著女兒,也跟著對羅旭一通臭罵,罵他因果報應。

不過真正的報應,還沒到來。

12

某天晚上,我跟我爸一起看新聞直播。

視頻里主持人正在現場報道今天剛發生的火災。

火災事故現場那棟樓我感覺特別熟悉。

直到主持人說是東蘅小區,我猛的一驚。

這不就是我住了三年的家嗎?

【本次火災造成 1 死兩傷,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中。】

畫面里被抬出來,已經沒氣了的老人,正是羅旭奶奶!

羅旭和羅強被濃煙燻得昏迷了, 身上、臉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燒傷。

兩人被救援人員抬往了醫院。

我的目光轉向我爸:

「爸,是羅旭被燒了!」

我爸點點頭:

「是他們家, 你媽媽說得對,這不就遭報應了嗎?」

但我媽今天晚上夜班, 還在醫院值班。

我爸讓我在家裡煮點夜宵給我媽送去。

順便告訴她羅旭一家被燒傷的好消息。

沒想到我媽比我先一步得知。

因為今天接待急診的,正是她們組。

13

借著給我媽送夜宵的由頭,我連續好幾天往醫院跑。

羅旭運氣好一點,燒傷面積較小,但是毀容了。

羅強是中度燒傷,至今還在 ICU 住著,沒有脫離危險。

奶奶當場被抬出來時就已經沒了氣息, 去世了。

聽我媽說,羅旭的傷修養兩個月就能出院了。

但羅強燒傷比較嚴重, 就算治好了, 也得一輩子躺在床上了。

聽說羅強被燒傷後,他原本勾搭的阿姨立馬與他斷了聯繫。

甚至都沒來醫院看他一眼。

父子倆這一次住院, 幾乎花光了家裡所有積蓄。

我給我媽送夜宵時, 碰到過裹著紗布的羅旭,他下意識捂住自己的臉。

但想起來是我, 又將手放開了。

「你是來看我笑話的吧?齊幼真, 你現在滿意了?開心了?」

「因為你不願意伺候老人, 我們一家人都被你害得家破人亡了!」

「你高興了嗎?」

最後一句話, 他幾乎是用吼的。

淚水灼在他被燒傷的臉頰上, 他疼得齜牙咧嘴。

我突然就笑了, 到現在他認為這一切都是我的錯。

我也不慣著他, 開門見山道:

「對,我就是來看你笑話的!」

「孩子是我偷的嗎?你媽坐牢是我告的嗎?你爹賴著不走是我指使的嗎?」

「你們家燒水忘記關火把家點燃了,是我放的火嗎?」

「時隔這麼久,你還是這麼不要臉!」

說完之後,我對著羅旭接連翻了幾個白眼。

還沒走遠,就聽見他蹲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

但讓羅旭哭得更慘的是,這次火災還燒了樓上的客廳。

13

樓上鄰居沒等羅旭出院,就將他告到了法院, 要求羅旭賠償自己的損失。

羅旭拖著被燒傷的身體提前出了院。

由於毀容和手上的疤痕, 他找不到任何像樣的工作。

只能戴著口罩,騎著小電瓶送外賣。

當初他在公司當領導時趾高氣揚。

現在只能帶著口罩去給自己曾經的同事、下屬送外賣。

聽說他經常站在公司外面徘徊,滿眼羨慕的看著裡面敲鍵盤的人。

有人眼尖認出來是羅旭之後, 羅旭就再也沒去那片區域送過外賣。

羅旭被鄰居告上法庭後,被判賠償鄰居 10 萬塊錢。

羅強的死活他自然就顧不上了, 強制讓親爹出了院。

出院沒兩個月,羅強就因為傷口感染死了。

三年後, 張小蘭因為在獄中表現, 提前出獄了。

她看著羅旭那張毀了的臉,心疼到捂著嘴巴哭。

拖累她十幾年的癱瘓婆婆去了,但自己丈夫也沒了。

張小蘭實在接受不了, 當場暈了過去。

而後她便和羅旭相依為命, 住在狹小的出租屋裡。

一個人干保潔,一個人送外賣,這輩子也就這樣了。

彼時, 我正和爸媽一起給女兒慶生,她已經可以自己吹熄蠟燭了。

我們全家人去照相館拍了全家福。

那張照片被在客廳最顯眼的位置。

每年一換,記錄著女兒成長的幸福。

——完

作者署名:奧利安娜

備案號:YXXBoXWXvbM2AkiGbmobMFZ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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