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愛她。」
「一直深愛,從未忘懷。」
我低下笑,邊哭邊笑,邊笑邊哭。
再抬頭時,臉上分不清是淚還是雨,嘴角揚起的笑真實無比:「弈銘,你回來了,我很高興。弈銘,我回來了,你高興嗎?」
回答我的,是被他用力拉入懷中的力量。
彼此的衣服早已經濕透,衣料緊貼肌膚,冰冷一片。
可在這冰冷之下,肌膚之下,心臟卻溫暖得像被一雙手捧起,小心收握,牢牢不放。
17
給梅子打了電話,讓她今晚去別墅陪桑桑。
我和弈銘去了 D 大職工樓。
打開衣櫃,從最下面的整理箱裡拿出一套休閒服。
我遞給弈銘:「你試試,看還能不能穿?」
「我的?」弈銘問。
「嗯,好多年了,也不知道合適不合適。」
弈銘當著我的面,解襯衫扣子。
我:「那個,你能不能去客廳……」
「不能,」弈銘淡淡看向我:「你不會以為我今晚什麼都不做吧?」
我:「!」
弈銘把濕透的襯衫扔掉,毫不在意地展露身材:「給你適應的時間,今晚晚點睡。」
我笑得咬牙切齒:「那還真是謝謝你……」
「不用客氣,」弈銘裸著上身,彎腰看我:「《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需要我幫你背誦嗎?」
一千零四十三……
我眯著眼回憶,大約有印象,似乎是有關夫妻生活義務的規定。
輕咳了一聲,我嘟囔道:「之前也沒見你提出這個要求……」
「之前你不是我的愛人,只是我的妻子,」弈銘換上衣服,大言不慚道:「我沒必要給你甜頭,讓你占便宜,無私奉獻——獻身的獻。」
哈!
這張嘴——不愧是大律師哈!
我氣笑了,找回真實的自己,勇敢懟了上去:「《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要自願,不能有隱瞞欺瞞行為。身為律師,你應該清楚這段婚姻是無效的,換而言之,我們現在不算夫妻,我沒必要履行夫妻義務!」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對『事實婚姻』做了新的解釋,我們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並且生育子女,嚴格意義上說,我們不但屬於法律婚姻,更有家庭事實。因此,我方主張,婚姻有效。」
我:法警在哪裡,這有個無良律師,把他拖走啊啊啊啊!
見我氣得腮幫子都鼓起來了,弈銘捏了捏,笑著說:「怎麼樣,還要上訴嗎?」
「懶得理你!」我撿起地上的襯衣,往屋外走:「把褲子也換了,洗衣機在浴室。」
把弈銘的衣服丟進洗衣機後,我走到客廳,從角落裡抱出了一個被膠帶密密封死的箱子。
弈銘換好衣服走出來時,我正對著箱子發獃。
「在想什麼?」弈銘坐在我身邊,摟著我的肩。
「在想,怎麼和你說之前的事……」我看向他:「欠你一個解釋,總要給一個交代。」
弈銘沉默了一下後,輕輕晃著我的肩:「如果不想說,就不要勉強。分手時,是我受到了傷害,但現在時過境遷,我不希望你再難過。」
「讓你受傷,我才難過。」我笑了笑:「一會兒我要是哭了,你得負責安慰我。」
弈銘皺起眉。
我慢慢撕開膠帶。
塵封的物件和記憶一起,浮出水面。
「……我算是孤兒,外公外婆把我養大,他們告訴我,我媽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得了抑鬱症,跳河自殺,我爸爸也意外死亡。我從來沒見過我父母,外公外婆對我很好,我也沒覺得自己哪裡可憐。自幼年起,成績好,膽子大,開朗活潑,被老師夸,被長輩贊……我一直很幸福。」
「我外公是給報社供稿的評論員,我跟著他,看了很多新聞,有一條,讓我印象深刻。一個喝醉酒的工廠高管,半夜潛入女職工宿舍,殺了人,被殺的女孩死相慘烈……我那時候還小,只聽過『殺人償命』四個字——他聘請了一個很厲害的律師,這律師以『酒後激情殺人』為由,替他辯護,最後判了二十年。我不明白,這種殺人犯,怎麼會有人願意為他辯護,為他辯護的人想過被殺的無辜女孩嗎?」
「我問我外公,我外公說,這是法律的判決。就算是殺人犯,也有被辯護的權利,律師這個職業是雙刃劍,救這個人的同時,註定要傷害另一方。」
「我那時候很幼稚,反駁外公說,將來我也要做律師,但我只做為正義辯護的律師,絕對不給任何罪犯辯護。」
「後來,我真的考上了 B 大,入學第一課,老師教我們,法律的公平。這公平是相對的,可我心氣高,依舊覺得,將來我當了律師,一定要堅守底線。」
我從箱子裡拿出了大學畢業證,打開後,看向正中間的校徽。
「我畢業了,追隨你的腳步,B 大第一名。」
我又拿出另一個證書,放在旁邊:「畢業後,我去了一家有名的律所,通過實習期後,成為正式律師。」
翻開證書,是律師執業證,右上角是我的照片。
「我知道,」弈銘說:「那家律所,是我推薦你去的。」
「我們的矛盾,就是從這裡開始的。」我摸了摸證書上的徽章,輕聲說:「我想堅持自己的原則,可現實不允許我這麼做。我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為一個性騷擾女員工的老闆辯護——我毫不猶豫地拒絕。拒絕的話說的那麼硬氣,結果自然是……遭到社會的毒打了。」
我自顧自地笑了一下,看向弈銘:「我還記得,那天晨會,我被罵了半個小時,底下全是吃瓜看熱鬧的同事,我像個棒槌,杵在那挨批……但好歹,那個案子被別人接手了。該說不說,我的運氣是真差,第二個案子是大學教授猥褻女學生,讓我為那個教授辯護……」
「你又拒絕了,」弈銘替我說了下去:「三番兩次拒絕工作,律所的合伙人找到我,希望我能開導你。」
「你開導了呀,」我笑了一下:「然後我們就吵架了。」
吵得很兇。
那是我和弈銘第一次吵架——也是最後一次。
弈銘已經工作多年,在業內小有名氣,他理性地勸我,作為律師,最起碼,作為一個新律師,每一個案子都很重要。
當事人再不對,也要維護他的權利。
而我不肯讓步,脊梁骨硬得和鋼筋一樣,固執又執拗。
「其實那次吵架,沒有誰對誰錯,如果一定要評判……應該是我的問題,」我釋懷地對弈銘說:「我從一開始就沒弄懂律師這個職業的意義,要維護正義,我其實應該去警校。」
我煞有其事,眨眨眼,帶了些俏皮:「當警察就不用幫壞人了。」
「阮阮……」弈銘眼中閃過一抹心疼。
「和你分手時,我告訴你,因為我們的理念不合,可其實——並不是。」
我放下律師執業證,從箱子裡拿出一張紙,遞給弈銘。
弈銘打開後,眼眸一錯。
《律師註銷執業證書申請表》。
「……後來,我申請註銷律師證,不做律師了。」我朝弈銘笑了笑:「我的人生觀發生了動盪,以前所有的豪言壯語,所有的理想堅持,都站不住了,我根本不適合做律師。」
「但這也不是我和你分手的原因。」
「在我決定放棄律師身份時,一個人找到了我。」
「他是……」我深吸一口氣,控制著聲音里的顫抖:「他是我的父親。」
弈銘猛地蹙眉:「他沒死?」
我搖頭,笑容像定格了一樣,嘴角微微抽搐:「他沒死,他只是逃走了……他找到我,告訴我,我媽媽去世的真相。」
我緩緩看向弈銘,眼眶裡滾燙赤紅:「我媽,不是因為抑鬱症自殺,她是因為有很嚴重的精神病——那天,她病發了,跑到河邊,失足落水。」
弈銘的表情慢慢變了,他甚至顫了顫唇瓣:「阮阮……」
「我不信他的話,我想問我外公外婆,可那時候,他們已經去世幾年了。」
「他來找過我很多次,想要外公外婆留給我的那套房產。他說那應該是屬於我媽媽的,我媽媽去世了,他理所應當可以繼承。」
「我不答應,他就不停糾纏我。最後一次,他帶來了我媽媽在精神病院的病例,還有很多照片。」
「我媽媽的病是真的,死因也是因為病發。」
「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我發現……有了桑桑。」
「精神病會遺傳,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病發,但我不能把風險傳給下一代。」
「和你分手的時候,是我決定放棄律師,是我發現我媽死於精神病,是我發現懷了孕,而這個孩子……不能留。」
「我不知道一個人能扛得住多大的壓力,能擋得住多少負面情緒——那段時間,我焦距,我抑鬱,我恍惚,我會毫無徵兆地大哭,我會行屍走肉地發獃,我甚至覺得我也病發了。」
回想起那段日子,我抱著自己的手臂,哆嗦了一下。
「阮阮。」
弈銘緊緊抱住我,不停親吻我的耳廓:「沒事的……你不會有事……別怕……」
「對不起……」
滾燙的眼眶裡聚集水汽,我抽噎了一聲:「我要打掉孩子,我可能已經病發了,我也當不成律師……我沒承受這些,才會和你分手……是我的錯……」
「不是你的錯,你沒有錯。」
弈銘緊緊握著我的肩膀,額頭抵著我的額頭,聲音里充滿悔恨:「是我……我沒注意到你的異常,我對你不夠關心,我甚至出國逃避,沒陪在你身邊……」
我搖搖頭,垂下眼睫的同時,眼淚也掉了下來。
「……和你分手後,我去了精神病院,我想看看那裡是什麼樣子,或許將來……我也會去那……」
「那裡很安靜,安靜得過分。門很厚,窗戶用鋼條扣著,像監獄。在那裡,沒有希望,也沒有絕望,像是獨立在這個世界之外的空間。」
「就在我要離開前,遇到了一位醫生,她認出了我,她說我和我媽媽長得很像——我一生中所有的幸運大概就是和媽媽長得像吧。她告訴我,我媽媽是她所有病人中最不一樣的那個。她不是原發疾病,是後天遭到刺激才會得病,沒有遺傳的可能性。至於刺激……」
我流著眼淚對弈銘笑了一下:「我不是我爸親生的孩子——我甚至不知道我真正的父親是誰,我想,我媽也不知道……她的遭遇很悲慘,結果也很悲慘,所以她瘋了。」
「我知道這件事的時候,感覺自己是被老天爺戲耍了一番,又覺得,我有一個罪犯父親,於是我也有了這樣的報應?」
「我應該告訴你這些,可我那時候經過大起大落,已經不敢奢望任何事了。」
「我生下桑桑,因為她是我們的孩子,更因為那是你的孩子。」
「桑桑的名字叫葉桑榆,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我失去了你,得到了桑桑。」
「本來我是這麼以為的。」
「直到與你再度重逢,我才發現,原來我不但失去了你,也失去了我自己。」
弈銘擁抱我的力氣,幾乎要把我整個人壓進他身體里。
「你沒有失去自己,也沒有失去我。」
「你可以得到所有你要的。」
「我會給你所有我有的。」
「我的阮阮,永遠都在。」
18
我把那個箱子給了他:「裡面有我送你的東西。」
弈銘拿出了一本書。
《十四行情詩》
他翻開書籍中間,在一頁情詩上,夾著一張照片。
我的畢業照。
穿著學士服的我,和穿著西裝的弈銘,陽光燦爛,笑容洋溢。
弈銘拿出照片,翻過去看,後面寫了兩排字。
【我願一生信仰法律,為正義發聲,為弱小申辯,風霜雨雪,砥礪初心。】
【我願一生深愛弈銘,因他更優秀,因他更勇敢,遇強則強,攜手共赴。】
弈銘看向我,眼中似乎也有些水霧波瀾。
「還有,」我從箱子裡拿出厚厚一個袋子,拆開後,是一個一個信封:「這是你走後,我寫給你的信。這是第一封,我告訴你,我有了我們的寶寶,問你喜歡男孩還是女孩……這是第二封,我告訴你,我已經申請了註銷律師資格,我依舊無法認同你的觀點,但我改變不了,所以我主動離開這個行業,希望你能理解我的選擇……這是第三封,這封里還有 B 超單,我告訴你,我去做產檢,第一次看見孩子的樣子,很小,像只趴著的小鴨子……這是第四封……這些都是,按時間順序,一直寫到了遇見你的前一天。」
我捧著那些信,邊掉眼淚邊笑:「可我沒能寄出去,如果我的勇氣再多一點,或許,你能親眼看見桑桑的出生,能扶著她學會走路,能聽見她第一聲叫你爸爸,能陪伴她一直成長……」
「阮阮,」弈銘擦掉我眼下的淚,柔聲說:「不要為我覺得遺憾,對我來說,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即使分別,你仍然愛我,我也依舊愛你。」
「桑桑是我的女兒,她更是她自己,她有自己的人生。」
「但你是我的妻子,我們屬於彼此,將來要共度一生,白頭偕老。」
與弈銘共度一生。
與弈銘白頭偕老。
我笑了起來,眉眼彎彎地看向他:「那一定會很幸福。」
「會一直幸福。」弈銘親了親我的額心:「一直一直,永遠幸福。」
……
……
19
番外一
「……《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我站在講台上,邊講課邊瞪人。
坐在第一排中間最醒目位置上的男人,是我的法定配偶。
我不懂。
律師的工作什麼時候這麼清閒了,能在大周一跑到學校來蹭課?
我更不懂,以弈銘的能力,需要「回爐重造」,蹭大一基礎課嗎?
答案顯然是不需要。
他來,就是給我找不自在的。
我現在就很不自在!
……就,就在他面前上課,有種說不清的羞恥感。
尤其是他看著我,似笑非笑,目光流轉的時候。
我更覺得難熬得很。
「關於《民法典》的大致概述就是這些,下面開始提問,希望同學們積極舉手,期末可以加分。」
我翻開點名冊,同時看向講台下:「第一個問題,自民法典實施起,我國同時廢止了哪幾部法典?」
左右前後都有人舉手。
我目光一掃,弈銘也在舉手。
這人——
我就不點你回答!
我抬眸看向後排:「那就請那位——」
「老師,」弈銘自行站起身:「我主動要求回答。」
「……我沒點你。」我咬牙切齒。
「老師不是說,積極回答可以加分嗎?」弈銘彎唇笑道:「為了加分,當然要搶答了。」
弈銘把話都說到這裡份上了,我能怎麼辦?我只能皮笑肉不笑地說:「這位同學果然很積極,好啊,答吧。」
「《民法典》施行後,同時廢除了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
弈銘說到這裡,頓了頓,又將聲音放輕:「還有,婚姻法。」
聽出他的意有所指,我很想像古代縣令一樣,驚堂木猛拍,讓衙役把這個擾亂課堂,調戲師長的混蛋叉出去!
但我不是縣令,這裡也不是縣衙。
我不但要對弈銘和顏悅色,還得誇他幾句:「答得很好,坐吧。」
弈銘坐下後,我又問了第二個問題。
不出所料的,他還舉手。
我就不信了!
我把問題難度升級,升級,再升級。
然後發現不太對勁。
超綱了!
這就導致,現場除了弈銘,沒人能回答。
就真鬥不過?
我把點名冊往台上一摔,冷笑的看弈銘:「這位同學很不錯,學號是多少,叫什麼名字,我一定給你多加幾分!」
「加分就不用了,」弈銘煞有其事地說:「我聽說葉老師講課好,特地來旁聽……確實好,聽葉老師的課,我受益匪淺。」
你受益匪淺?
我尷尬摳地!
好不容易熬到下課,我抓起書就走。
下了樓梯,轉過走廊,還沒到辦公室,就被扯住了手腕。
「你幹嘛!」我嚇了一跳,連忙左右看看,生怕被人瞧見。
「找你課後輔導啊。」弈銘朝我笑。
「你夠了啊!」我氣得拿書敲他肩膀:「不好好上班,來我課上搗什麼亂?」
「不是搗亂,是想看看你怎麼上課的,」弈銘湊過來,在我耳邊呵氣:「你不覺得,這樣很有情調嗎?」
我被他弄得渾身一顫,別開頭道:「別鬧……這是學校!注意影響!」
「這是你今天最後一節課,現在下課了,你就等於下班了。」弈銘勾了勾我的手指:「回家怎麼樣?」
「這麼早就回家?」我這節課上完才下午三點。
「先回家,做點不能過審的事,再去接桑桑,」弈銘趁我不注意,咬了我耳垂一口:「葉老師,我要求考試,你監考的那種……」
「弈銘!」我推開他,臉紅一片:「你不要臉我還要呢!」
「我要是真不要臉,就不止摸手摟肩這麼簡單了,」弈銘揚眉:「再問一遍,回不回家?」
我想硬氣的頂一句,就不回,怎麼樣!
弈銘卻看了看周圍,嘖道:「在學校里,好像更刺激……」
「回!」
我二話不說,攔著他轉身:「現在就回!」
弈銘低笑了半晌, 與我一手交握。
「車停在學校外面了,走走吧……晚上想吃什麼……桑桑幼兒園的老師通知我們參加下周活動……星星的飛盤被它咬壞了, 得再買一個……」
20
番外二
林琛想不通,自己怎麼會被這種女人纏上的。
看向面前鮮紅的跑車, 林琛冷著臉道:「這不是停車位,請你把車挪開。」
金樺單手握著方向盤, 另一隻手拉下太陽鏡, 朝林琛笑得勾魂攝魄:「我是特意來接你的。」
「我和你不熟。」林琛不給面子。
「怎麼能說不熟呢, 」金樺笑道:「上次講座,你是被抽中的幸運兒, 我們之間屬於天定緣分。」
提到講座,林琛更無語。
明明他只是剛好有時間去聽了一下,結果就被點中了——金樺隔著十多排座位, 指向他, 慢聲細語的問, 要不要上台來和她互動。
是講座不是演唱會。
要什麼互動!
可當時會場那麼多人, 不是同行, 就是即將成為同行, 他不能公然駁了校方的面子,只能走上台。
互動了什麼不要緊, 要緊的是,講座結束後, 他就在校門口被金樺堵到了。
金樺第一句就是……
「寶貝, 你長得很符合我的擇偶標準。」
第二句是……
「我對你可能一見鍾情了。」
第三句是……
「我有預感, 我要為了你,放棄整片森林。」
最後一句是……
「真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
林琛覺得不幸,他的不幸!
但這還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我學生在輸了官司後,眼巴巴看向我在的方向。
「【一」那天以後, 金樺就三不五時地出現,毫不避諱,倒追他,糾纏他,還挑逗他。
什麼虎狼之詞都敢說。
他年輕氣盛,經不起她那些大膽的話,常常面紅耳赤。
不是被氣的, 就是惱羞成怒的。
最可惡的是,金樺是弈銘的合伙人。
沒道理葉老師栽在弈銘身上,他也要栽在金樺手裡。
想到這, 林琛更是不想理金樺。
自己的單車被擋住了, 乾脆鎖車步行。
金樺在他身後, 不緊不慢地開車陪同。
越看林琛那張俊俏清冷的臉,金樺越是覺得心裡有輕飄飄的泡泡在懸浮。
那是一種從未有過的, 只見一見這個人,就覺得心滿意足, 就覺得滿心歡喜, 就覺得自己的眉眼都是帶著笑的。
她交往過很多人, 遵循人類的本能,肆意不羈,可現在她忽然想安定下來。
這個小傢伙, 比她小了幾歲,但她喜歡,非常喜歡。
既然是一見鍾情。
那就——
一追到底。
【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