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在一家國企實習,一個月才3萬出頭,准岳母一口氣就要走我15000元,以後的日子可怎麼過?
婚禮過後,我與王娟商量度蜜月的事。
之前我答應她,要帶她來個西藏十日游,可如今,我沒底氣啊!為了娶到她,我把這兩年上班的存款都拿給了我爸媽。
現在我是口袋裡比臉都乾淨,王娟想用那30萬元聘金,我拒絕了。
因為我算了算,縱使我們精打細算,也得20萬元,再加上給雙方父母買禮物,那30萬元就要見底了。
我的薪水是每個月15號發,與岳母簽的協議是每月1號必須把錢轉過去。
我說:「老婆,我們現在有家了,我得奮鬥了,下個月我就能轉正了。
我先趕緊努力一把,爭取讓主管把我安排到薪水高的崗位上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