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花蓮縣政府照片)
秀林鄉戶政事務所主任吳敏賢立即與同仁研議相關法規,並經王玫瑰鄉長及地方仕紳確認兩位當事人平時早已共同生活多年,情深義重。
初步確認情況後,戶政事務所同仁即向家屬說明戶政相關流程,並請其先行申請到府服務程序;依規,戶政人員需親赴醫院面訪兩位當事人,確認雙方意識清楚且具有結婚意願後,方能辦理結婚登記。
在初步確認情況後,該戶政事務所同仁即向家屬說明戶政相關流程,並請其先行申請到府服務程序;依規,戶政人員需親赴醫院面訪兩位當事人,確認雙方意識清楚且具有結婚意願後,方能辦理結婚登記。
家屬了解相關行政流程規範後,積極聯繫慈濟及門諾醫院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