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蘇律師也提到,如果不幸被查獲,考慮到情況可能是情有可原,刑度可能會相對減輕。但他再次強調,這並不意味著可以輕忽法律規定。
對於那些希望使用亡者存款支付喪葬費用的家屬,蘇律師提供了幾個合法的解決方案。首先,可以在當事人生前取得授權,例如請其寫下授權書或進行錄影存證。
另一種方法是通過協議分割,事先商定使用遺產支付喪葬費用。
行政院法規會也就此議題作出了明確說明。家屬在親人過世後,應首先準備死亡證明書等必要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隨後,需向國稅局申報並繳納遺產稅。只有在完成這些程序後,繼承人才能進行遺產的分割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