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參與的還貸部分,法院也會認定為是對男方的單獨支持,和你沒有一點關係。」
「翻譯過來就是,哪怕你婚後一起還貸了,也沒法分走這間房的哪怕一根柱子,只能拿到為數不多的經濟補償。而且這個經濟補償,從我的經驗來說,男方也有的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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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知道,我出了多少錢就補償我多少好了,我相信我男朋友,萬一真的要分開,他不會昧下我出的錢的。」
求助人的聲音聽起來非常冷靜。
「好,這點你知道。那麼接下來就是借條,這個借條簡直是神來之筆啊。」我頭疼地嘆了口氣,「直播間裡的女孩子都注意了,借條就是借條,借條是有法律效力的,沒有象徵性這一說。」
「這個借條一打,就不只是沒法獲得首付部分的經濟補償這麼簡單了,萬一男方父母主張起訴,你還有可能要償還這部分的債務。」
女聲終於變得慌張起來:「債務?為什麼還會有債務啊?他們說了是給我們的呀。」
我無奈地解釋:「是,他們是這麼說了,但是借條你也寫了。萬一你們要離婚,男方說『對當時我們是借的爸媽的錢』,又有借條作證明,『借』來的首付就變成了你們的夫妻共同債務。」
【哇……也太坑了。】
【假惺惺地說不用還,結果這個借條就暴露了心機。】
【可是這本來就是男方父母出的錢啊,萬一離婚了還給人家不是天經地義的嘛。】
我掃了一眼說還錢天經地義的彈幕:「如果一開始說好這筆首付要還,我覺得沒問題。可是口頭上說不用還,實際上埋下陷阱留一手,恕我直言,非常不真誠。」
「要女方還錢沒問題,但是瞞著女方耍心機,足夠證明他們家對女方的態度了。」
求助人像是緩了過來,安慰自己一般喃喃道:「其實也不是,確實本來就是他們出的錢,留個心眼也是應該的……」
她像是要說服自己:「我本來也不圖他們家的錢,男女平等嘛。而且只要我不離婚,就不會要還這筆錢了,對嗎?」
「這就是我問你要不要孩子的原因,」聽見「男女平等」這四個字我是真忍不住了,「你既然打算要孩子,那麼你的生育成本誰來承擔?你在這段婚姻里的付出天然就會比男方多,經濟上還要所謂『平等』,這真的算公平嗎?」
「或者說,這樣下去,你在這段婚姻里能得到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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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律真的是一針見血,又要給他家生孩子,又要出錢還房貸,萬一離婚了還要還首付,好處在哪??】
【姐妹你真別覺得你不離婚就不用還,離婚也不是你一個人決定的啊,萬一哪天他要離,你就人財兩空啦。】
【真是受不了這些自以為男女平等的女的,實際上幫著男方使勁吃自己呢,還以為自己這是新時代女性的表現。】
【兄弟們看看,這些女的都是這麼想的,就想著在婚姻里撈好處呢,好不容易有一個跟她們不一樣的女生,她們還要罵人家。】
【我覺得求助人說的沒毛病啊,看到其他彈幕都要懷疑自己了。現在的女生都這麼向錢看,怪不得願意結婚的男生越來越少咯!】
【上面的,你最好是別結婚!好像結婚對女生來說是什麼大好事一樣。】
「朋友們,別給我直播間吵封了哈。」
我聲明道:「不是說步入婚姻就一定不好,只是我還是天真地希望大家面對婚姻能夠坦誠一點,該計算的攤開來講,這沒問題,只是男方也應該看到女方的隱形付出。」
「這位姐妹,該分析的我已經給你分析完了,要怎麼做是你自己的事。希望你不要被社會上某些刻意強調『男女平等』的聲音裹挾,忽視了自己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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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說話的時候,彈幕不和諧的聲音開始飆升。
【不知道這位律師怎麼看前段時間發生的誣告強|奸案啊?不會又要說是男方的問題吧?】
【來說說唄,律師?】
【我倒要看看她還能怎麼扯,呵呵。】
我微微一笑:「可以啊,來說說。」
「不過我得先糾正一下,在終審判決生效之前,你不能稱呼這個案子為『誣告強|奸案』,這是缺乏法律和事實依據的,請不要根據你的主觀判斷提前定性。」
我開始在白板上寫字:「讓我們來看看男女雙方對這個案件的主張。」
「男方這邊,主要分為三條主張。」
「一,關係並未實質發生,雖然有親密接觸,但只是『蹭觸』。二,男方母親聲稱,女方在案發後要求補足彩禮與房子加名,報案是要求未得到滿足後的行為,並非真實受害。三,男方認為與女方已經訂婚,並已經支付彩禮,隱含發生關係的默認同意,女方屬於事後反悔。」
【呵呵,這樣看已經覺得男方腦子有大洞了。】
【兄弟們好好看看,她還算總結得到位。】
【我已經準備好迎接嚴律的毒舌了!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
「接下來是女方的主張。」
我收起笑容,冷冷地開口:「首先,女方在案發前明確反對婚前發生關係的行為,並且案發時存在反抗、逃離、呼救等行為,有明確物證,比如監控錄像、女方身上的淤青等現場痕跡證實這一點。」
「其次,女方事實上已經將彩禮退還,是男方拒不領取,並不是男方聲稱的所謂『騙婚』『敲詐勒索』。」
「最後,」我將雙手撐在桌子上,冷冷地注視著螢幕,「誰告訴你們,訂婚了就是默認同意發生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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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強|奸罪的要素中,違背婦女意願是唯一關鍵,與婚約和彩禮、戀愛關係、婚姻狀態都無關。訂婚和彩禮不是默認許可,也無法作為默認許可。」
「對於是否願意發生關係,意願的表達必須是當下即時且明確的。昨天願意發生關係不代表今天願意發生關係,今天願意發生關係不代表明天願意發生關係。你不能用昨天的同意來證明今天發生關係的合法性,就像不能用前朝的劍來斬本朝的官。」
我用筆敲擊白板:「所以,在證據鏈明確且完整的情況下,男方的所有主張都是可以通過法律進行駁斥的, 不要再用你們匱乏的法律知識和除了過時的觀念就空空如也的大腦來揣摩案件審判結果了, 更不要因為審判結果和你們違法的認知觀念不符就開始質疑。」
「錯的是你們,不是這個社會。在利用輿論的是你們,不是女方和支持女方的人。」我扯開一個嘲諷的笑, 「訂婚也好結婚也好, 不是往對方身上蓋隱形二維碼了,掃碼即默認同意。連網購都要勾選『已閱讀條款』,各位男同胞倒好, 反而覺得一個活生生的人的意願可以通過支付彩禮和訂婚來改變和扭曲。」
「睜眼看看世界吧, 大清早就亡了!」
「別再窩在自己那一畝三分地里用自己狹隘又過時的只適用於舊時代的觀念來看今天的人了, 是木乃伊就趁早入土吧, 別來禍害活生生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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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大清早就亡啦!】
【罵爽了!不愧是嚴律, 就是很擅長不帶髒字地質疑對方哈哈哈。】
【是木乃伊就趁早入土吧!】
【是木乃伊就趁早入土吧!+1】
【是木乃伊就趁早入土吧!+2】
看著刷屏的彈幕,我笑了笑,繼續輸出:「當然,如果各位男性同胞害怕遇到被誣告的情況, 我也有一些建議可以分享。」
「通常情況下,如果你和女生正在談戀愛, 很少會有女生以自己的名聲為代價來誣告。不過有的男同胞可能要說了, 萬一遇到那種為了錢來誣告的女生呢?該怎麼辦?」
我歪歪頭:「一般來說,不是以下的幾種情況,公安機關不會認為你有嫌疑。」
「一,男女雙方屬於陌生人關係;二,不屬於戀人關係的熟人;三, 在女方處於醉酒的狀態下;四, 女方是別人的老婆,跟自己老公說自己被發生關係了, 老公報案了;五, 初步建立了戀愛或訂婚關係, 雙方第一次發生關係或發生關係未遂, 事後有其他的證據, 比如女方身體受傷、對峙的通話或聊天記錄等。」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 」我伸手指向螢幕,「男同胞們要做到潔身自好, 不去約,不去睡別人的老婆, 不傷害醉酒中的女生, 女生說『不要』就『不要』,別自以為『不要』就是『要』,就可以規避 99% 的風險啦。」
【請男同胞們潔身自好!】
【口口聲聲誣告的, 球球你們別沾女人了!女人真是太邪惡啦哈哈哈哈!】
【嚴律總結得特別好,要是所有男生都謹記在心就好咯。】
【不要就是不要!別自以為是!】
少部分的抗議彈幕被密密麻麻的贊同彈幕淹沒,我蓋上筆帽,向螢幕後面的觀眾們敬了個禮。
「今天的網絡支教到此就要結束啦, 如果有婚姻或者其他兩性間的法律問題需要諮詢,歡迎在後台向我投稿或者實時連線哦。」
我在一連串的【嚴律再見】【美女律師姐姐再見】的彈幕中送出幾個飛吻:「記得關注我的直播間哦,下周的同一時間再見啦!」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