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超級頂薪」從來不是「數據好看」就能拿到的,它需要球員具備「改變比賽的能力」與「帶隊爭冠的潛力」。可特雷-楊的表現,別說與東契奇、亞歷山大這樣的「頂薪標杆」對比,就算是與聯盟中同類型的後衛相比,也毫無優勢。
先看東契奇與亞歷山大:東契奇不僅是湖人的絕對核心,更是能憑藉一己之力改變對手防守體系的球員——他的背身單打、持球三分與組織串聯,讓湖人始終保持著「爭冠競爭力」;亞歷山大則用「攻防一體」的表現,將雷霆從重建隊帶到西部榜首,他的突破終結效率、關鍵球能力與防守貢獻,都達到了聯盟頂級水準。東契奇今年夏季與湖人簽下3年1.65億美元的合同,亞歷山大則憑藉帶隊奪冠,與雷霆達成4年2.85億,沒人會質疑他們的薪水,因為他們的表現配得上這份合同。作為對比,籃網的卡梅倫-托馬斯——這位同樣以「得分」為賣點的後衛,上賽季場均能拿到25.5分3.3籃板2.4助攻,得分數據與特雷-楊不相上下,且關鍵時刻得分效率更高,但是今年只拿到1年600萬的資質報價。托馬斯缺乏組織能力、防守同樣不佳,只能作為球隊的「第六人」或「二號得分點」。對比托馬斯,特雷-楊雖多了「組織能力」,但是憑什麼認為自己能拿到比托馬斯高10倍的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