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張婦家屬對肇事駕駛與所屬公司態度深感不滿。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張婦兒子哽咽表示,事發至今已超過一周,吳男從未主動道歉或聯繫家屬,「只有警方帶他來靈堂捻香,但他全程站著沒有下跪,我們完全無法接受」。他也批評,貨車公司僅曾安排一次調解會,態度冷淡,令家屬感到心寒。
張婦兒子並透露,母親遺體於當天送抵殯儀館時,一度「不肯下車」。直到父親趕到,全家人陪同祈禱後,遺體才順利由殯葬業者移入。他哀痛地說,母親生前為家庭辛苦工作,卻在上班途中喪命,「刑責這麼輕,誰來還我們的母親?」
此外,針對外界質疑警方未提供事故影像,東勢警分局也作出說明。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可於事故後不同期間申請閱覽部分資料,包括現場圖、現場照片及初步分析研判表,但監視器影像與筆錄並不在可提供範圍內。相關資料必須於警察機關內閱覽,不得攜出或複製,警方強調「依法辦理,並無隱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