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當年的成功,是建立在特殊的國情和強大的國家執行力上的。那時候,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把奧運會當成了一件民族大事來辦。但這種模式,在全球範圍內並不具有普遍性。其他國家,尤其是一些民主國家,的每一筆開支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核,都要對民眾負責。你讓地方拿出幾百億美元去辦一個可能虧本的「國際盛會」,民眾能答應嗎?
現在想起來,國際奧委會真的得好好反思一下了。他們不能老是躺在過去的功勞簿上,覺得奧運會是香餑餑,誰都搶著要。時代變了,大家的錢袋子也捂得更緊了。他們再不做出真正的改變,不考慮如何降低申辦成本、提升賽後利用率,恐怕以後想找個願意接手的城市都難了。到時候,奧運會這個金字招牌,真的就要蒙塵了。
我只是覺得,這好好的一個體育盛事,現在搞成這樣,真的很讓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