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真相大白:假護照、買兇與家庭包庇
警方立即調查 「岳先生」 的身份,發現此人確實存在,是趙諾的朋友,也是當年趙諾與孫丹婚禮上的伴郎 —— 兩人長相極為相似。
出入境記錄顯示,岳先生在 9 月 23 日從雪梨入境澳洲,10 月 3 日返回中國,而趙諾正是利用岳先生的護照,偽裝成他的身份潛入澳洲。
順著這條線索,警方很快還原了趙諾的作案過程:
9 月 11 日,趙諾以 「回中國探親」 為由離開澳洲,實則是為了獲取岳先生的護照 —— 他以 「幫岳先生辦理美國簽證」 為由,拿到了對方的護照;
9 月 23 日,他偽裝成岳先生入境雪梨,隨後在華人報紙上刊登廣告,僱傭華人司機開車將自己送往伯斯;
9 月 28 日,他用假身份購買了那輛白色麥格納轎車,作為作案工具;
9 月 30 日,他偽裝成歹徒行兇後,又乘坐僱傭的車輛連夜返回雪梨,再以岳先生的身份出境返回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