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0多歲,台北市,醫師
遭受過近5年家庭暴力的H醫生,當時月收入30萬元,但3年前離婚時戶頭只剩不到300元。
「你也希望人家看你是一個理性的丈夫,努力維持一個正常的家庭和諧,這是一家之主的責任。
什麼事情都要跟她吵個輸贏、計較,那就沒完沒了。
」H醫師說。
H和前妻是經由朋友介紹認識,他當時快40歲了,加上家裡催婚,2人相識不到3個月就結婚。
婚後妻子的控制欲,主要展現在物質生活上。
「你賺多少錢,我就是要過多好的生活,我嫁給你,不是為了受苦。
」H醫師模仿前妻的語氣這麼說。
「只要沒達到她的要求,就不斷碎念或冷戰」
所謂好生活,包含房租每月5萬5的豪宅,一個月3萬5的到宅保母費,1/5的薪水必須上繳存入妻子戶頭,加上水電雜支、卡費,一個月基本開銷18、19萬元。
如果惹她不開心,還得買包包賠罪,加上她要求小孩必須讀貴族幼稚園,薪水幾乎每個月都不夠用,還得花到婚前存款。
H醫師說:「只要你沒有達到她的要求,就是不斷碎念,或者冷言冷語,冷戰。
」他只好自我安慰:「我也是想說好啦好啦,錢再賺就好,覺得事情就花錢解決。
」
但花了錢,卻什麼也沒能解決。
那時妻子不用工作,明明請了保母,還是規定H醫師每天要趕快回家顧小孩,半夜還得起床哄孩子。
採買、家事,H醫師全都得包。
小孩周歲Party必須辦在豪華飯店,連出國出差還得額外給安撫費。
之外就是各種言語羞辱,「這就是你H家的爛種(小孩),才會情緒這麼爛啦。
」「你很多東西都要靠我,你媽給你什麼幫助?
他們鄉下人沒給你什麼幫助。
你以後在外面走跳,還不是要靠我們家的人,你自己高攀了,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