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講在家裡過得不好,很怪也很沒面子」
「有一次她叫我抱著小孩去陽台收衣服,我們住十樓,我就一直往下看,想說如果跳下去,我死了,小孩也死了,就解脫了。
我看了很久,後來是小孩抓住我的脖子。
我想說,他什麼都不知道…」H醫師陰鬱地說,「上班成了我最開心的時候,嘻嘻哈哈度過這幾個小時,然後再回去面對我自己的事。
我不敢(對外)講我的事,男生跟人家抱怨,講自己在家裡過得不好,這樣很怪,也很沒面子。
」3年前,2人終於調解離婚,離婚前最後一個月,H醫師的存款已經不夠付房租,還得跟朋友借錢。
他的身體也因為長期過勞,各項數值超標。
離家的那天,H醫師跟兒子說的話是:「爸爸已經受不了,這4年多來沒有好好睡覺,身體垮了,錢也沒了,爸爸要活下來才能繼續當你們的爸爸。
」後來H醫師的前妻放棄監護權,2人目前僅剩財產分配官司。
問H醫師何時才意識到自己被家暴?「其實我也是看Josh的影片,他的遭遇跟我很像。
他說這個是家暴,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我(過去)不應該去承受,沒有人應該要去承受這種事情。
」這覺醒,距離他離婚,已經過去3年了。
男性該如何搜證,申請保護令
律師陳宇安(巴毛)表示:「如果有受傷的話,一定要驗傷,才能證明你當下的確有遭受暴力行為。
遭遇言語或精神暴力時要錄音,或者當下趕快跟朋友講,這也是一個證明。
家暴或是[性·侵]案件當事人會擔心沒證據怎麼辦?
其實不是完全沒有證據,你說的話,法官也有可能採信。
尤其是家暴案件,本來就不像一般刑事案件,一定要到嚴格、縝密的程度。
」
★提醒您: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